首页 > 上海律师 > 私人放高利贷是否是违法行为的

私人放高利贷是否是违法行为的

admin 上海律师 2024年03月25日
私人放高利贷是违法的。如果借贷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就属于高利贷,而以上述利率向他人提供贷款的,是违法的。对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乐安律师 成都武侯区律师 汕尾律师 绵阳律师 东营律师 汉中律师 白山律师 杭州二手房买卖律师 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杭州遗产争议律师 鸡西律师 营口律师 洛阳律师 武汉律师 桂林律师 大同律师 嵊泗律师 上高县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律师 成都成华区律师 宜兴市律师 新化县律师 青岛市北区律师 临沂律师 菏泽律师 临沂律师 沧州律师 镇江律师 宜宾律师 苏州律师